按GB 8451一l987用干灰化法处理样品进行测定。测定方法如下:
(一)方法概述
在弱酸性(pH3~4)条件下,试样中的重金属离子与硫化氢作用,生成棕黑色,与同法处理的铅标准溶液比较,做限量试验。
(二)仪器和试剂
所用玻璃仪器需用l00~
(1)纳氏比色管50ml。
(2)硝酸(GB 626)。
(3)硫酸(GB 625)。
(4)盐酸(GB 622)。
①6mol/L盐酸 量取50ml盐酸,用水稀释至l00ml。
②lmol/L盐酸量取8.3ml盐酸。用水稀释至l00ml。
(5)氨水(GB 631)。
①6mol/L氨水 量取40ml氨水,用水稀释至l00ml。
②lmol/L氨水量取6.7ml氨水,用水稀释至l00ml。
(6)pH3.5的乙酸盐缓冲液 称取
(7)酚酞指示液
(8)饱和硫化氢水将硫化氢气体通入不含二氧化碳的水中,至饱和为止(此溶液临用前制备)。
(9)铅标准溶液 称取
(10)硝酸溶液(10ml/L) 取lml硝酸(GB 626)加水稀释至100ml。
(三)操作步骤
1.样品处理
一般样品可直接进行测定,如A管的色度深于C管的色度,应先经样品处理,有机样品须用干法消解,然后再按测定步骤进行测定。
无机样品的“样品处理”可按各标准文本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有机样品的“样品处理”除按各标准文本中规定的外,一般可按下述程序进行。
(1)湿法消解 称取
取同样量的硝酸、硫酸,按上述方法做试剂空白试验。
(2)干法消解 本法适用于不适合用湿法消解的样品。
称取样品
在样品灰化同时,另取一坩埚,按上述方法做试剂空白试验。
2.测定
(1)A管 吸取含铅量相当于指定的重金属限量的铅标准溶液(不低于10μg铅)于50ml纳氏比色管中(如样品经处理,须同时吸取与样品液等量的试剂空白液),加水至25ml,混匀,加1滴酚酞指示液,用稀盐酸或稀氨水6mol/L或lmol/L调节pH至中性(酚酞红色刚退去),加入PH13.5的乙酸盐缓冲液5ml,混匀,备用。
(2)B管取l支与A管所配套的纳氏比色管,加入l0~20ml(或适量)样品液,加水至25ml,混匀,加1滴酚酞指示液(
(3)C管 取l支与A、B管所配套的纳氏比色管,加入与B管等量的相同的样品液,再加入与A管等量的铅标准溶液,加水至25ml,混匀。加1滴酚酞指示液(
(4)向各管中加入l0ml新鲜制备的硫化氢饱和液,并加水至50ml刻度,混匀,于暗处放置5min后,在白色背景下观察,B管的色度不得深于A管的色度,C管的色度应与A管的色度相当或深于A管的色度。
注:
本方法参照标准GB l3510—1992。适用于由甘油控制缩合后与硬脂酸酯化反应而成的,主组分平均为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产品。该产品可用作食品乳化剂、消泡剂等。
结构式:

分子式C27H5408
摩尔质量 506.71(按1987年国际原子量)
浅黄色蜡状固体。物理化学性能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三聚甘油单硬脂酸酯的质量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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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指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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酸值mgKOH/g) ≤ 皂化值/(mgKOH/g) 碘值/(g/100g) ≤ 硫酸灰分/% ≤ 砷(以As计)/% < 重金属(以Pb计)/% < 熔点/℃ |
5.0 120~135 3.0 1.0 0.0003 0.001 53~5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