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GB 8451—1987(食品添加剂中重金属限量试验法)规定测定。其中试样处理按干法消解法,吸取20ml(相当于2.
(一)方法概述
在弱酸性(pH3~4)条件下,试样中的重金属离子与硫化氢作用,生成棕黑色,与同法处理的铅标准溶液比较,做限量试验。
(二)仪器和试剂
所用玻璃仪器需用l00~
(1)纳氏比色管50ml。
(2)硝酸(GB 626)。
(3)硫酸(GB 625)。
(4)盐酸(GB 622)。
①6mol/L盐酸 量取50ml盐酸,用水稀释至l00ml。
②lmol/L盐酸量取8.3ml盐酸。用水稀释军l00ml.
(5)氨水(GB 631)。
①6mol/L氨水 量取40ml氨水,用水稀释至l00ml。
②lmol/L氨水量取6.7ml氨水,用水稀释至l00ml。
(6)pH3.5的乙酸盐缓冲液 称取
(7)酚酞指示液
(8)饱和硫化氢水将硫化氢气体通入不含二氧化碳的水中,至饱和为止(此溶液临用前制备)。
(9)铅标准溶液 称取
(10)硝酸溶液(10ml/L) 取lml硝酸(GB 626)加水稀释至100ml。
(三)操作步骤
1.样品处理
一般样品可直接进行测定,如A管的色度深于C管的色度,应先经样品处理,有机样品须用干法消解,然后再按测定步骤进行测定。
无机样品的“样品处理”可按各标准文本中规定的方法进行。
有机样品的“样品处理”除按各标准文本中规定的外,一般可按下述程序进行。
(1)湿法消解 称取
取同样量的硝酸、硫酸,按上述方法做试剂空白试验。
(2)干法消解 本法适用于不适合用湿法消解的样品。
称取样品
在样品灰化同时,另取一坩埚,按上述方法做试剂空白试验。
2.测定
(1)A管 吸取含铅量相当于指定的重金属限量的铅标准溶液(不低于10μg铅)于50ml纳氏比色管中(如样品经处理,须同时吸取与样品液等量的试剂空白液),加水至25ml,混匀,加1滴酚酞指示液,用稀盐酸或稀氨水6mol/L或lmol/L调节pH至中性(酚酞红色刚退去),加入PH13.5的乙酸盐缓冲液5ml,混匀,备用。
(2)B管取l支与A管所配套的纳氏比色管,加入l0~20ml(或适量)样品液,加水至25ml,混匀,加1滴酚酞指示液(
(3)C管 取l支与A、B管所配套的纳氏比色管,加入与B管等量的相同的样品液,再加入与A管等量的铅标准溶液,加水至25ml,混匀。加1滴酚酞指示液(
(4)向各管中加入loml新鲜制备的硫化氢饱和液,并加水至50ml刻度,混匀,于暗处放置5min后,在白色背景下观察,B管的色度不得深于A管的色度,C管的色度应与A管的色度相当或深于A管的色度。
注:
本方法参照标准GB l3481—1992,适用于硬脂酸与失水山梨醇酯化反应生成的产品。主要用于食品、医药、化妆品等工业,作乳化剂、稳定剂、增稠剂和润滑剂等。
分子式C24H4606
摩尔质量430.6(按1987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淡黄色粉状或块状固体Span60应符合表1要求。
表1 Span60的质量指标
|
指标名称 |
指 标 |
|
脂肪酸/% 多元醇/% 酸值/(mgKOH/g) ≤ 皂化值/(mgKOH/g) 羟值/(mgKOH/g) 水分/% ≤ 砷(以As计)/% ≤ 重金属(以Pb计)/% ≤ |
71~75 29.5~33.5 10 147~157 235~260 1.5 0.0003 0.00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