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样品在非阳光直射条件下,按指标要求,凭感觉器官观察辨别外观;凭感官检验气味。
注:
本方法参照标准GB 9985—2000。适用于由表面活性剂和助剂等配方生产的手洗餐具用洗涤剂(以下简称“餐具洗涤剂”)。
材料要求餐具洗涤剂配方中所用表面活性剂的生物降解度应不低于90%。
感官指标
(1)外观液体产品不分层,无悬浮物或沉淀;粉状产品均匀无杂质,不结块。
(2)气味不得有其他异味,加香产品应符合香型。
(3)稳定性液体产品于-3~一l
餐具洗涤剂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l的规定。
表1 餐具洗涤剂的理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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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指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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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活性物含量/% pH(25E,1%溶液) 去污力 荧光增白剂 甲醇/(mg/g) ≤ 甲醛/(mg/g) ≤ 砷(1%溶液中以砷计)/(mg/g) ≤ 重金属(1%溶液中以铅计)/(mg/kg) ≤ |
15 4.O~10.5 不小于标准 餐具洗涤剂 不得检出 1 0.1 0.O5 l |
注:本表中黑体字为强制性指标。
微生物指标 餐具洗涤剂的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指标执行GB l4930.1规定。
定量包装要求餐具洗涤剂每批产品的小装净含量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令[1995]第43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