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标准规定了吡啶类产品水分测定方法的原理、仪器、试样的采取和制备、试验步骤、结果计算和精密度。
本标准适用于高温炼焦回收煤气中所得的粗轻吡啶,经分馏制得的纯吡啶、a-甲基吡啶、β-甲基吡啶馏分、吡啶溶剂等水分的测定;测定范围(质量分数):不大于1.0%。
本标准规定了吡啶类产品水分测定方法的原理、仪器、试样的采取和制备、试验步骤、结果计算和精密度。
本标准适用于高温炼焦回收煤气中所得的粗轻吡啶,经分馏制得的纯吡啶、a-甲基吡啶、β-甲基吡啶馏分、吡啶溶剂等水分的测定;测定范围(质量分数):不大于1.0%。
豫公网安备4101050200665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