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面活性剂的生物降解度按GB/T15818—1995规定进行。测定方法如下:
(一)方法概述
以表面活性剂驯化培养的活性污泥作降解生物源,加于试验份中进行振荡培养,测定培养周期中表面活性剂的减少量来计算试样的生物降解度。
(二)试剂和仪器
(1)氯化铵(GB 658)。
(2)磷酸氢二钾(HGB 3155)。
(3)硫酸镁(GB 671)。
(4)氯化钾(GB 646)。
(5)硫酸亚铁(GB 664)。
(6)酵母浸膏(生化试剂)。
(7)1-甲基十一烷基苯磺酸钠 由l-十二烯制得,平均摩尔质量348.5,纯度95%以上,生物降解度大于99%。
(8)正月桂基聚氧乙烯醚 氧乙烯加聚数7mol,平均摩尔质量494.6,纯度98%以上,生物降解度大于99%。
(9)微生物源 活性污泥取自处理民用废水的污水处理场,活性污泥悬浊物的浓度应调整为l0000~20000mg/L,采样后在5h内使用。
(10)甲醛38%~40%溶液。
(11)振荡培养机 振幅24~
(12)振荡培养瓶 容量
(13)生物显微镜。
(三)操作步骤
1.试验样品的制备
(1)按GB/T l3173.1-1991制备表面活性剂和洗涤荆实验样品。
(2)将洗涤剂实验室样品分别按GB/T 13173.2—2000和GB/T l3173.3—1991分离制备总活性物(阴离子和非离子表面活性剂)样品和非离子表面活性剂样品。
(3)试验份参照物样品分别按GB/T 5173—1985和GB/T l3173.3—1991试验方法测定表面活性剂含量,然后配制成浓度为0.01mg几溶液备用。
2.基础培养基溶液的制备
用于试验的培养基溶液组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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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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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化铵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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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酸氢二钾 |
1.O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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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镁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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氯化钾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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硫酸亚铁 |
0.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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酵母浸膏 |
0. |
酵母浸膏在使用前加入,已加入酵母浸膏的培养基溶液存放超过8h,则要进行高压灭菌处理(于0.11~0.13MPa,122~125℃,灭菌20min),试验中所采用水应不含抑菌物。
3.基础培养基中表面活性剂试验份的加入
(1)在含500ml培养基溶液的培养瓶中,加入试验份表面活性剂,浓度约30mg/L。
(2)为了验证试验条件,同时准备同样量培养基溶液加入1-甲基十一烷基苯磺酸钠溶液或正月桂基聚氧乙烯醚溶液的对照试验培养瓶,使浓度约为30mg/L,以及只有培养基溶液不加表面活性剂的空白试验培养瓶。
4.活性污泥的接种
在各培养瓶中,每l00ml基础培养基溶液加lml活性污泥。
5.培养
将已接种活性污泥的各培养瓶,安装在振荡培养机上,在(25±3)℃进行振荡培养。
6.驯化
按照下列第7条规定在8天试验前,用下面方法进行驯化培养。
将上述第3条制备供试验用的培养瓶按上述第4条接种后,在(25±3)℃振荡培养72h,然后将此培养瓶中的内容物按照上述第4条规定分别接种于按上述第3条另外准备的各个培养瓶中,依照上述第5条的条件再振荡72h进行驯化培养。
7.生物降解度试验
将按上述第6条经过二次驯化培养的内容物,按上述第4条规定接种于按第3条所制备的培养瓶中,在第5条所示的条件下,进行8天的振荡培养,为了计算生物降解度,在培养开始和满7天及满8天时,分别从各培养瓶中取部分内容物,按附录A(补充件)或附录B(补充件)测定表面活性剂的浓度。
如果不及时定量,则每l00ml阴离子表面活性剂试样溶液中加入lml甲醛溶液以便保存,非离子表面活性剂试样溶液不能加甲醛保存,否则会影响结果的准确性。
(四)计算
表面活性剂的生物降解度由培养开始和第7天、第8天与空白试验培养瓶溶液的分析值之差,求出相应期间的表面活性剂浓度,按式(1)计算出生物降解度D,以第7天和第8天的降解度平均值表示,所得结果应表示至一位小数。
(1)
式中 D——x天后的降解度,%;
S0——试验开始时试验培养瓶中或对照试验瓶中表面活性剂的浓度,mg/L;
B0——空白试验值,mg/L;
Sx——x天后的试验培养瓶中或对照试验培养瓶中表面活性剂的浓度,mg/L;
Bx——天后的空白试验值,mg/L。
(五)试验条件
如果l-甲基十一烷基苯磺酸钠的生物降解度低于97.5%或正月桂基聚氧乙烯醚的生物降解度低于95.0%,以及第7天和第8天的降解度之差大于2.0%时,则试验无效。
注:
本方法参照标准GB 9985—2000。适用于由表面活性剂和助剂等配方生产的手洗餐具用洗涤剂(以下简称“餐具洗涤剂”)。
材料要求餐具洗涤剂配方中所用表面活性剂的生物降解度应不低于90%。
感官指标
(1)外观液体产品不分层,无悬浮物或沉淀;粉状产品均匀无杂质,不结块。
(2)气味不得有其他异味,加香产品应符合香型。
(3)稳定性液体产品于-3~一l
餐具洗涤剂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l的规定。
表1 餐具洗涤剂的理化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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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指 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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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活性物含量/% pH(25E,1%溶液) 去污力 荧光增白剂 甲醇/(mg/g) ≤ 甲醛/(mg/g) ≤ 砷(1%溶液中以砷计)/(mg/g) ≤ 重金属(1%溶液中以铅计)/(mg/kg) ≤ |
15 4.O~10.5 不小于标准 餐具洗涤剂 不得检出 1 0.1 0.O5 l |
注:本表中黑体字为强制性指标。
微生物指标 餐具洗涤剂的菌落总数和大肠菌群指标执行GB l4930.1规定。
定量包装要求餐具洗涤剂每批产品的小装净含量应符合国家技术监督局令[1995]第43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规定》的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