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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市质监局与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签订安全承诺书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8-11  来源:新民网  浏览次数:875
核心提示:中国表面活性剂网资讯:本文原标题:锡市质监局与6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液化石油气产品是涉及民生、涉及安全

中国表面活性剂网资讯:本文原标题:锡市质监局与6家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

液化石油气产品是涉及民生、涉及安全的危险化学品和重要工业产品,国家质检总局《关于气瓶充装有关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不得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入二甲醚后充入液化石油气钢瓶。一直以来,锡市质监局都保持对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高压态势,通过日常巡查和定期抽查等方式,严厉查处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和安全使用等问题。

近日,为贯彻落实《产品质量法》、《内蒙古自治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切实保障广大消费者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组织锡市6家液化石油气充装站签订了《液化石油气产品质量安全保障承诺书》,同时要求充装站认真履行承诺,全面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牢固树立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意识,认真履行产品质量安全义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锡市质监局也将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产品质量管理体系,完善进化验收、充装过程控制、产品经销、质量追潮、售后服务、问题跟踪等制度,建立产品购销台账,如实记录每一批产品的进化来源、数量、销售渠道、销量和流向,加强隐患排查,遏制因气瓶超期未检、使用报废气瓶,充装备、检测设备未检验,以及操作人员未持证上岗等方面原因引发质量安全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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