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减排1吨化学需氧量奖励450元,每减排1吨二氧化硫奖励200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环保局近日联合下拨8058万元到各市,用于奖励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完成得好的单位。
据悉,这部分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对列入《2008年度广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化学需氧量工程减排项目、化学需氧量结构减排项目、二氧化硫工程减排项目、二氧化硫结构减排项目实施补助和奖励,涉及制革、酒精、化工等行业。
每减排1吨化学需氧量奖励450元,每减排1吨二氧化硫奖励200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环保局近日联合下拨8058万元到各市,用于奖励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完成得好的单位。
据悉,这部分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对列入《2008年度广西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计划》的化学需氧量工程减排项目、化学需氧量结构减排项目、二氧化硫工程减排项目、二氧化硫结构减排项目实施补助和奖励,涉及制革、酒精、化工等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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