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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化工:哪些会热?哪些会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4-06-09  浏览次数:819
核心提示:近10年,中国的煤化工产业始终矛盾地发展着国家先鼓励,后限制;国家限制时,地方强力推动;当争论各方好不容易达成共识时,环保压

近10年,中国的煤化工产业始终矛盾地发展着——国家先鼓励,后限制;国家限制时,地方强力推动;当争论各方好不容易达成共识时,环保压力、美国页岩气革命以及中东石油化工崛起带来的冲击与担忧,又使煤化工的前景变得扑朔迷离。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渴望了解煤化工的前途和命运,更渴望厘清哪类煤化工项目具备投资价值、哪些煤化工项目可能会成为明日黄花。今天,我们就从政策、技术、市场几个方面对上述问题加以分析。

大规模发展?国家并不鼓励

2013年3月以来,沉寂了多年的煤化工项目审批工作悄然启动。据不完全统计,一年来,已经有包括中海油山西大同40亿立方米/年、中电投新疆霍城60亿立方米/年等15个煤制天然气项目,中石化贵州织金60万吨/年SMTO、中煤集团陕西榆林60万吨/年DMTO等6个煤制烯烃项目,以及潞安集团150万吨/年、伊泰集团200万吨/年2个煤间接制油等23个新型煤化工项目获得国家发改委“路条”,另有包括神华宁煤400万吨/年煤间接制油在内的数个新型煤化工项目获得了国家发改委的最终核准。

众多项目密集被放行,令业内兴奋不已,不少人甚至认为,禁限多年的煤化工项目审批终于开闸放水了,煤化工将在政策支持下迎来发展黄金期。但有专家提醒,业内的臆测显然有些一厢情愿,国家政策其实并未对煤化工松绑。

“国家对煤化工的发展至今依然延续着从严控制的态度,即便是业界寄予厚望的新型煤化工,国家也只是鼓励技术开发和升级示范,并不鼓励大规模产业化发展。”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院长助理、能源化工处处长李志坚这样表示。

李志坚的话看似给煤化工泼冷水,实则道出了实情。仔细梳理近10年来国家有关煤化工的产业政策就不难发现,国家层面不仅未对煤化工管制放松,而且愈收愈紧。

2005年6月7日,《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发改委要制定规划,完善政策,组织建设示范工程,稳步实施煤炭液化、气化工程。

2006年2月9日,《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纲要》则明确,洁净煤技术和煤炭综合利用等计划将得到科技部重点支持和推广。

2006年7月7日,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加强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促进产业健康发展的通知》,要求加快焦炭和电石行业结构调整,积极采用先进煤气化技术改造以间歇气化技术为主的化肥行业,推动产业发展和技术升级。

如果说,上述政策在限制传统煤化工的同时,对现代新型煤化工还比较宽容和鼓励的话,那么,2008年以后,国家则明显收紧了对新型煤化工的管制。

2008年9月4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加强煤制油项目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除神华集团在内蒙古和宁夏的两个示范项目外,其他煤制油项目一律叫停。

2009年5月18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指出,今后3年停止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等煤化工项目,原则上不再安排新的煤化工试点项目。

2011年3月23日,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规范煤化工产业有序发展的通知》,要求在国家相关规划出台之前,暂停审批单纯扩大产能的焦炭、电石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准入条件的焦炭、电石项目;加快淘汰焦炭、电石落后产能。在新的核准目录出台之前,禁止建设年产50万吨及以下煤经甲醇制烯烃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甲醇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二甲醚项目、年产100万吨及以下煤制油项目、年产20亿立方米及以下煤制天然气项目、年产20万吨及以下煤制乙二醇项目。上述标准以上的大型煤炭加工转化项目,须报经国家发改委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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