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王 热搜: 石油  表面活性剂  丙烯  助剂  催化剂  化工  合成  反倾销  石化  胺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新闻 » 正文

农业部对氯磺隆等7种农药禁限用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3-12-16  来源:中国化工信息网  浏览次数:619
核心提示:  中国表面活性剂网资讯:12月9日,农业部发布第2032号公告,决定对氯磺隆等7种农药采取进一步禁限用管理措施。  公告显示,
   中国表面活性剂网资讯:12月9日,农业部发布第2032号公告,决定对氯磺隆等7种农药采取进一步禁限用管理措施。

  公告显示,自2013年12月31日起撤销氯磺隆所有产品和甲磺隆、胺苯磺隆单剂的登记;自2015年12月31日起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自2015年7月1日起撤销甲磺隆和胺苯磺隆的原药及复配制剂登记;自2017年7月1日起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保留甲磺隆的出口境外使用登记,企业可在2015年7月1日前,申请将现有登记变更为出口境外使用登记。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福美胂和福美甲胂的农药登记申请,停止批准新增登记;自2013年12月31日起,撤销农药登记证,自2015年12月31日起,禁止在国内销售和使用。

  自该公告发布之日起,停止受理毒死蜱和三唑磷在蔬菜上的登记申请,停止批准新增登记;自2014年12月31日起,撤销在蔬菜上的登记,自2016年12月31日起,禁止在蔬菜上使用。

  据了解,此公告生效后,我国禁用的农药品种将达到38种,限用的农药品种将达到21种。

分享到:
 
关键词: 农业部 氯磺隆
 
[ 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共0条 [查看全部]  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企业资质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豫ICP备2020028982号
手机扫描,快速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