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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行业用水将面临三条红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发布日期:2012-02-20  浏览次数:426
核心提示:化工行业用水将面临三条红线

在2月16日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对国务院日前发布的《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进行了解读。《意见》明确了水资源管理的3条红线,并提出了具体保障措施。今后,包括化工行业在内的工业用水将日趋严格。

胡四一详细解释了这3条红线。第一条红线是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到2015年全国用水总量力争控制在6350亿立方米以内,到2030年控制在7000亿立方米以内。第二条是用水效率控制红线,到2015年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0%以上,到2030年用水效率达到或接近世界先进水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低到40立方米以下。第三条是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到2015年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0%以上,到2030年主要污染物入河湖总量控制在水功能区纳污能力范围之内,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以上。为严守这3条红线,《意见》逐条进行了部署落实。在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红线管理方面,要严格实行用水总量控制。对取用水总量已达到或超过控制指标的地区,暂停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取用水总量接近控制指标的地区,限制审批建设项目新增取水;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产品不符合行业用水定额标准的项目,审批机关不予批准。

在用水效率控制红线管理方面,要推进水价改革,加快制定高耗水工业和行业用水定额国家标准。建设项目要制定节水措施方案,保证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三同时”。将建设工业节水示范工程。

在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管理方面,要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加强工业污染源控制,对排污量超出水功能区限排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湖排污口。

为使这3条红线成为名副其实的“高压线”,《意见》指出,要将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纳入评价考核体系,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行政区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工作负总责。

针对不少企业在用水量上存在多用少报、多用少付费的现象,水利部总规划师、规划计划司司长周学文告诉记者:“将来要重点解决这一问题,通过建设水资源监控体系,将会对一些耗水大户进行实时监控。”据了解,水利部还正在着手建立一个全国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预计3年内建成并初步投入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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